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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
医疗场所的分类及供电要求
作者:【本德尔融创讯】 时间:2022/08/29

  根据《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710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医疗场所》(GB1689524一2005IEC60364—7—7102002的标准,将不同目的的医疗房间划分为0类场所、1类场所、2淡场所。

  0类医疗场所指无需与患者身体接触的电气装置工作的场所:例如门诊室、候诊室、按摩室。

  1类医疗场所指医疗设备的接触部件接触躯体外部或医疗设备的断电不会对病人或诊断造成危害的场所例如病房、产房、X光室)。

  2类医疗场所指需要与患者体内主要指心脏或接近心脏部位)接触,以及电源中断危及患者生命的电气装置工作的场所:例如手术室、KCU、CCU心血管监护病房)病人生命支持设备、微弱漏电流会对患者构成生命危险的设备。

  2类场所必须充分考虑徼电击产生的危险以及持续供电的重要性,严格限制其第一次故障电流,同时在0类场所、1类场所中可使用中性点接地的系统(TT /IN系统)供电,在2类场所内用于维持生命的、外科手术的和其他位于‘患者区域”内的医疗电气设备和系统的供电回路则必须使用隔离电源(IT电源)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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